39-top_img.png

对区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1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11-07 浏览次数:439

尊敬的史会金委员、金春峰委员:  

收悉你《关于在农业生产过程中防虫灭草装农药用的塑料瓶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及解决办法》的提案,区农业农村局班子进行了认真研究讨论。

提案中提到: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农药95%都是水剂塑料瓶包装,这些塑料瓶和塑料包装在施用农药后没有拿回集中处理。给环境造成了污染。农业农村局目前采取以下措施:

为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兴隆台区农业农村局制定《兴隆台区化肥农药负增长专项行动方案》。

加强农村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土壤改良培肥、治理修复和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推动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发展。2019年全区化肥和农药使用量分别下降5%和10%。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市里要求化肥农药使用量下降,不高于6332.7吨,农药使用量不高于49.5吨。我区发展扩大稻田养殖河蟹面积,从而形成绿色发展,降低农药使用量。制定下发了《兴隆台区2019年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实施方案》(兴农发〔2019〕30号),新增“蟹稻”标准化养殖面积5000亩。

一、加强农资安全引导

积极组织开展以种子、农药、肥料等产品为重点的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营造安全生产及安全消费的舆论氛围,从源头上治理农资投入品乱象,规范经营人员行为,确保全区农产品生产安全。一是加强社会宣传,印制发放禁、限农药公告60余份和技术书籍300册,大力宣传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正确引导农民安全生产。按照《兴隆台区2017-2019年农资农药使用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开展工作,给涉农街道、村及各农资经营单位进行宣传引导,并将国家最新禁、限农药公告于众,在全区营造农药安全使用氛围。二是加强农资销售人员培训。在3月份,我们组织了全区农资经营法人及经销人员培训班,来自全区12家农资商店20余人参加了培训,并就各种农药、种子、化肥真假鉴别、特征特性和农药安全使用知识进行了重点培训与考试。三是加强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安全引导。以现场抽样检测和下乡技术指导为契机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教育引导,进一步增强生产从业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四是加强监管人员的工作引导。督促监管、检测人员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业务技能,明确工作责任,使之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增强服务意识,认真履行职责。

二、加大农资安全监管

区农经局因种种原因,种植业方面既没有农业执法机构,也没有执法人员,更没有农业执法经费,这方面工作一直由分管工作人员兼职做事。因此,由分管局长牵头,各职能办联合组织打假监管活动。2019年,从3.15开始,每月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并建立《农业投入品监管检查记录表》,双方就检查内容、评价、受检意见和监管满意度进行了签字,完善了监管措施,强化了农业投入品市场日常监管,加大了对投入品市场日常执法检查的力度,督促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进货查验、微信台账备案监管平台、信誉卡、购销台账等制度建设,规范投入品生产经营行为,从源头上做起。开展禁限用农业投入品的检查,对禁限用药物进行指导清理,坚决查处未备案农药销售行为。对辖区内12家农资商店进行了多次突击检查,重点对种子、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投入品进行专项治理,对农资商店的经营手续、管理制度、进货渠道与清单、称量器具、销售台账和信用卡、违禁农药销售、限用农药指导说明、烟剂农药备案与违法添加高毒农药行为等相关环节进行检查。特别是国家禁、限用农药“百草枯”的多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同时,对区内农资销售经营人进行广泛宣传,杜绝假劣、违禁农药和未备案农药销售,全程监管有毒有害农资投入品的使用。

三、检查情况进行了内部通报 

由监管人员文成等同志一道对我区十二家农资商店进行了突击检查,检查中主要问题集中在“限用25种农药未实名制身份证购买记录与流向跟踪”,个别农资商店因文化与年龄等因素没有进行微信监管平台“进销农药备案”制度落实与无信誉卡经营,对农产品安全生产认识仍然不够,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要求各农资商店引以为戒,按章依法经营。如果年内三次突击检查仍然没有得到整改完善到位,农业行政部门将根据检查凭证不予进行年检,并汇同相关部门依法取消经营资格,所造成的后果自负。

1-6月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活动共出动非执法车辆10台次;出动监管人员20人次;检查经营企业12家43次;查处农药、种子、肥料等商品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资案件0起;发放宣传材料100份和30份国家禁、限农药公告;集中举办农药、种子、肥料等农资应用知识和安全常识培训班1次;分散指导培训7场次45人次。

因我区无农药生产企业,无法责令生产农药的企业禁止使用不易降解的塑料瓶和塑料包装,针对史委员、金委员的提案,我们可以大力宣传,宣传抛弃农药塑料瓶不易降解造成环境污染的危害,已经做了宣传。根据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发布《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由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突击检查,检查中主要问题集中在“限用25种农药未实名制身份证购买记录与流向跟踪”,个别农资商店因文化与年龄等因素没有进行微信监管平台“进销农药备案”制度落实与无信誉卡经营,对农产品安全生产认识仍然不够,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要求各农资商店引以为戒,按章依法经营。如果年内三次突击检查仍然没有得到整改完善到位,农业行政部门将根据检查凭证不予进行年检,并汇同相关部门依法取消经营资格,所造成的后果自负。

四、大力宣传

宣传现在抛弃的农药塑料瓶不易降解造成环境污染的危害,它造成的环境污染会给人类的生存造成危害,对农药经营业户和农业生产企业进行了广泛宣传。 因我区无农药生产企业,无法责令生产农药的企业禁止使用不易降解的塑料瓶和塑料包装,但在对农药销售商店在销售农药方面对不易降解的塑料瓶和塑料包装提出了严格要求。要求农药生产经营者申请经营许可必须有农药废弃物回收设施并有明显标识;并要求《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制度》上墙,及时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要求农药经营者设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记录农药包装废弃物的类型、数量、回收日期、去向等信息。

                                 

 

兴隆台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626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30012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0012352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0302000005号

联系电话:0427-2989069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