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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1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11-07 浏览次数:501

尊敬的李涵委员:

根据区政协八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我中心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盘锦市兴隆台区委员会李涵委员的提案高度重视,责成中心市政工程管理科对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解读、梳理,经我中心工作人员调查核实,确认此道路已列入维修计划,正在履行前期手续。

此函。


                  兴隆台区城市建设和管理服务中心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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