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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1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11-07 浏览次数:590

尊敬的李涵委员:

根据区政协八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我中心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盘锦市兴隆台区委员会李涵委员的提案高度重视,责成中心环卫综合管理科对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解读、梳理,经过认真考察,特此回复:

锦祥北街位于兴隆台区,道路卫生由盘锦京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兴隆台分公司负责,但是提案中所说的润德苑小区两边及锦祥北街商网,经我中心同京环公司了解情况,均由物业负责保洁工作,因此京环公司无法在此设立垃圾桶。

为了切实提高辖区内环境质量,收到提案后,我中心同京环公司多次与物业进行沟通,物业均未作出要设立垃圾桶的承诺。但是,我中心同京环公司将全力做好锦祥北街的日常保洁工作和早市后清理及垃圾清运工作,给市民一个整洁干净的出行环境。

此函。

 

                    兴隆台区城市建设和管理服务中心

                           2019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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