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9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董延霞代表:
您在区人大八届二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给大岗子村中学学生配备校车的建议》已收悉,经区政府领导批示,由我局承办,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兴隆台区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根据学区划分方案,大岗子村初中学生现到辽河油田实验中学分校就读,按照您的建议,考虑到大岗子村到学校的距离较远的实际,经区教育局(油教中心)研究决定,由接送渤海三小大岗子村小学学生的校车将大岗子村初中学生接送到辽河油田实验中学分校。具体接送方式为:周一早在大岗子村校车站点将大岗子村初中学生接到辽河油田实验中学分校,周五下午辽河油田实验中学分校放学后将大岗子村初中学生送到大岗子村校车站点。
兴隆台区教育局(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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