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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11-14 浏览次数:446

 

尊敬的宋敬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老年代步车交通管理,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建议》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已收悉,现就您在建议中提出的涉及交警部门工作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目前我市市区内已经禁止老年代步车上路行驶。


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安排辖区大队针对老年代步车违法上路行驶开展集中整治,全面规范道路通行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三、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将通过双微平台加大宣传力度,集中曝光此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鼓励社会监督举报此类交通违法行为。

 盘锦市公安局兴隆台分局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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