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4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郑冬代表:
根据区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我中心对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郑冬的提案高度重视,责成交通环保分中心对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解读、梳理,并就有关运行情况、问题处理及整改举措反馈如下:
一、关于人员着装统一等问题
我中心已免费为出租车从业人员发放过2次服装(因为出租车从业人员流动性非常大,从业人员更换非常频繁,客流量少,司机收入低),在确保出租车行业安全稳定的基础上需要全市统一要求统一着装;车座套全市已统一材质面料,统一颜色(白蓝和白绿两种颜色),车座套已印有创建文明城市字样,全市有两家更换出租车坐垫套地点(兴隆台区在盘锦市中心客运站院内出租车第一服务有限公司、双台子区在出租车第二服务有限公司院内)随时可以到更换坐垫套地点更换洗涤;全市出租车已统一安装智能顶灯,从业人员有智能监督卡或临时监督卡(包含司机驾驶的车牌号、从业资格证号、照片)。
二、关于出租车智能监督卡有服务评分系统的问题
以前盘锦市运输管理处搞过全市星级文明出租车评比活动;我中心对出租车从业人员做好人好事与拾金不昧的行为给予表扬和从业资格证加分奖励机制。
三、关于定期组织出租车司机学习交通法规考试的问题
出租车所属公司已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交通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安全驾驶、斑马线礼让行人等方面的培训考试,每周培训考试一次。
四、关于相关部门增加出租车检查考核制度的问题
我中心稽查人员每天都对出租车文明驾驶,规范经营等方面进行路检路查,每年10月底前我中心对兴隆台区管辖的2367台出租车进行年度审验,再次进行全面统一大检查。
五、关于出租车规范车体广告的问题
出租车车身标识全市已统一,车副驾驶工作台上和车后风挡玻璃上统一张贴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标贴,车顶灯广告也是统一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广告。
此函。
兴隆台区城市建设和管理服务中心
2019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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