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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3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11-14 浏览次数:585

尊敬的任晓明委员:

您在区政协八届二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构建家校命运共同体”的提案》已收悉,经区政府领导批示,由我局承办,现答复如下:

一、首先对您关心和重视家庭教育的行动表示感谢和敬意。家庭教育涉及千家万户,关系民族未来,习近平主席

高度重视家庭、家教、家风问题,做出过许多重要的论述和指示。教育部和辽宁省委为落实习近平主席的指示,先后下达过许多重要的文件。2015年教育部下发《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2017年辽宁省委发出《关于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我市区党政领导也高度重视家庭教育,2017年盘锦市政府也发文件,提出全市家庭教育和家长学校全覆盖的目标,制定了家庭教育规划,提出了具体明确可操作的措施。可见,党和国家及各级领导机关对家庭教育是高度重视的,习近平主席的要求正在变成现实。

二、家庭教育是一项社会工程,必须调动全社会参与,教育部门是重要的家庭教育指导者之一。近年来,区教育局(油教中心),认真贯彻习近平主席

的指示,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等具体要求,认真履行教育部门指导家庭教育的职责。高度重视家庭教育,主要领导对家庭教育给予以多方面的支持指导,给予了人力和资金多方面的投入。区教育局(油教中心)分工由教育关工委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区教育局关工委认真负责,全力以赴,加强研究,精心指导,深入探讨,全方位推动,措施具体得力,推进学校家庭教育,取得了优异的成绩。2018年春天,在区教育局关工委的具体努力下,兴隆台区获得省教育厅颁发的首批家庭教育先进县区的荣誉称号。全区各学校全部建立规范化的家长学校,家长教育实现了全覆盖,家庭教育实现了优质高效发展。

兴隆台区教育局为推进家长学校的发展,提出八有八必须的具体办学要求,建立了对各学校的家庭教育考核机制,家庭教育工作进入教育质量督导评估体系,组建了百人讲师团,培养了一大批家庭教育讲师和骨干人员。连续三年组织全区家长开展“好爸爸好妈妈优秀家庭教育演讲比赛”,吸引上千名家长参加总结交流,家长们用亲历亲为,总结家庭教育得失经验,探索家庭教育规律办法,提高了自身素质,也带动了一大批家长,为全区家庭教育起到了铺路引导的作用。目前,这一活动已经成为全区家庭教育品牌,在省内外获得良好的影响。

区属各学校也高度重视家庭教育,许多学校采取多种方式对家长进行家庭教育的指导,开设家教沙龙,开办家长学校微课堂,组织各种亲子教育活动,聘请专家学者到校授课等,家庭教育十分活跃,兴隆台区各学校省级和市级示范家长学校已经达到总数的65%以上。市教育局考察我区家庭教育给予了高度评价,全区家教工作也受到家长的热情欢迎。在这一工作中,区教育局与辽河油田关工委也积极合作,开办家长学校,组织家长演讲活动。动员了更多的力量参与家庭教育。

据了解,区妇联也在积极做好家庭教育,采取多项切实可行的措施,推进家庭教育的落实,每年举办多场家庭教育讲座,为各类家长解决各种家教的问题;区关工委也在积极组织有关社区开展社区方面的家庭教育讲座和家长学校。

三、但在目前全区家庭教育推进中,各方面工作也不平衡。个别学校领导对家庭教育和家长学校重视不够,少数学校责任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得力。从整个社会来看,确实还存在着单打独斗,缺少合作协调的倾向。另外,家长学校也存在一些资源不够,专业队伍不足,具体措施不落实的问题。相信这些问题会逐步得到解决。因为家庭教育得到全社会的重视是社会发展的大势所趋,不可阻挡。

家庭教育,其主体是家长,从我区的实际情况来看,重视家庭教育正在成为广大家长的共识,许多家长认真学习家教理论,积极参加家长学校的学习,用各种方式提高自身素质,积极投身家教实践,使我区家庭教育形势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

四、关于提案中的具体建议解答

1、家庭教育已经列为政府的工作指导方针,这是不容质疑的。但在具体落实中还有待于完善,区政府在这方面应当提出具体的措施,区教育局(油教中心)妇联等主体部门共同联手,形成合力促进家庭教育的开展。

2、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来规范家庭教育,是一个趋势和方向,目前全国已经有若干省人大通过条例,从法律层面规范了家庭教育的若干法律性措施和责任,但这一权限仅限于省级人大,区人大不具有这一权限。

3、我区范围内公办幼儿园和中小学校已经规定必须建立家长学校,并实施了家长学校规范化管理的目标。但区属范围内民办幼儿园和民办学校还没有这一方面的规定,应当由区教育局和有关管理责任方制定具体的规定和具体要求。

4、区教育局对家庭教育专业队伍的建设很重视,也投入了不少的财力物力,但仍要不断加强对家庭教育讲师队伍的培养,仍要加大力度增加投入。

再次对您提出的宝贵建议表示感谢,并请您继续关注我区的家庭教育。

 

 

兴隆台区教育局(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

2019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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