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27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潘贵和、史会金委员:
关于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市内中小学校前道路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的提案》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已收悉,现就您在提案中提出的涉及公安交警部门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严管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将根据辖区实际在临街校园周边增设护学岗,加大学生上下学高峰期间的警力部署,加强指挥疏导,重点整治违停、随意变道等交通违法行为,全力维护校车通行安全及校园周边交通秩序。
二、完善校园周边交管设施。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将对辖区校园周边交管设施进行全面排查,严格按照行业标准《中小学与幼儿园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有关规定设置交管设施,确保师生出入安全,秩序井然。
三、突出秩序整治,强化管控措施。一是积极与教育部门沟通联系,在形成交通安全齐抓共管格局的基础上,针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情况,科学调配警力,认真落实维护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有关措施,在上下学高峰期适时延长校门前和周边道路执勤巡逻时间,深入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加强道路交通疏导工作,对校园周边道路超速行驶,不按交通标志标线行驶,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大整治力度对接送学生的车辆出现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做到严查、严管、严控、严治、严处,确保学校周边交通秩序井然,保证师生通行安全。二是突出重点时段和路段,每周五下午放学和周日下午返校期间,开展集中统一行动,严查报废、拼装等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接送学生,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超速、超员、酒后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专用校车未按规定喷涂校车统一标识,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农用车搭载学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三是坚决杜绝非法营运的黑“面的、出租”接送学生、坚决取缔无安全资质车辆接送学生,积极为中小学生打造平安上学路。
四、强化交通安全宣传。在中小学生新学期开学前,向师生开展面对面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组织各大队积极利用学生返校、开学典礼等时间深入校园,开展有针对性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二是联合教育部门开展经常性的交通法规教育课和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活动。采取寓教于乐的方式,着力提高学生的文明意识、守法意识。三是通过上交通安全课、播放交通安全警示片等形式,提高广大学生的交通安全自我防护能力,增强防范交通事故能力。四是将宣传工作与日常执勤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纠正一名交通违法者,教育一大片交通参与者”为目的,多渠道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盘锦市公安局兴隆台分局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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