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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11-22 浏览次数:537

尊敬的张冰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在泰山小区兴办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建议”已收悉,现根据您提案的具体内容答复如下:

      全区总人口数57万人,60周岁以上老年人8.9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15.6%。今后一段时期,全区老年人口将逐年增长,且高龄老人的增长速度将进一步加快,其中空巢老人家庭、无子女家庭占老年人家庭数的比重逐年加大。全面构建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大力扶持民营养老院建设已显得十分重要和紧迫。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出台了《兴隆台区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工作实施方案》和《兴隆台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从政策、资金等方面都给予了大力支持。几年来,我区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

      一、扶持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鼓励社区式养老

      加大民办养老机构扶持力度,壮大存量,增加数量,完善功能,提高服务质量。一是落实对民营养老机构的床位运营补贴政策,按照养老机构运营状况给予130元/床•月的补贴。二是降低准入门槛,精简行政审批环节,实行申请设立许可与民办非企业登记“一门”受理,精简申请设立民办养老机构审批前置事项。三是对自有产权新(扩)建养老机构新增床位给予每张3000元的建设补贴;对租用房屋(租期5年以上)和自有产权房改建养老机构新增床位给予每张1000元的建设补贴。以此来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建社区内养老,同时也满足辖区内老年人活动需求。

      二、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及运营试点

      2018年盘锦市被国家且定位居家和社区养老试点地区,我区在2019年底前将建设5个养老综合体,40个老年人日间照料标准化社区,达到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全覆盖,针对油田社区的建设共分以下几个模式:1、与油田协调资源共享,由政府出资给予配备相应的活动设备设施;2、将部分油田已划拨到区政府的资产进行重新改造并配备老年人活动设施;3、在原有的养老活动场所基础上,挑选老年人集中的社区建设大型养老综合体,以此来满足周边老年人的日常活动,2019年底前计划打造先锋社区养老综合体,以此来覆盖包括泰山、清泉、先锋等社区老年人需求。

      三、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工作

      支持养老机构开办老年病院、康复院、医务室等医疗卫生机构,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社区老年照料中心对接。进一步发挥社区医疗服务站的公益职能,全面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开展体检、康复、咨询、讲座等服务。将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促进养老、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总体部署,卫计、民政、人社和财政部门密切配合,在养老机构或医疗机构中选择一个作为试点,探索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工作经验。对新增护理型床位的民营养老机构给予床位建设补贴并纳入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进行管理,由民政局、人社局、卫计局进行认定后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以新建产权用房举办的医养结合养老机构,每张床位补贴不低于5000元;以租赁用房(租期5年以上)或自有产权房举办的养老机构,每张床位补贴不低于2000元。

      四、以网络信息平台为支撑,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以社区为依托、在市信息平台统筹规划服务范围内,以市智慧养老网络信息平台为支撑,以社区社会服务组织为纽带,整合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专业服务队伍和社会资源,为老年人提供综合性的养老服务,打造智慧养老服务新模式。招标洽谈,选聘有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参与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之中,采取“系统+服务+老人+终端”运行方式,让服务热线及社区社会服务组织与老年人之间架起绿色的桥梁,使老人足不出户即可享受家政、医疗、紧急救助、法律维权、生活照料等各种安全便捷、专业实惠的居家养老服务,打造没有围墙的养老院。

      五、设立兴隆台区养老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区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资金,同时将福利院社会化运营的收入和社会捐赠收入纳入专项资金管理,支持养老机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和运营,补贴生活困难老人的养老支出,促进兴隆台区养老事业的发展。

 

 

区民政局 

2019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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