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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11-22 浏览次数:591

尊敬的崔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合理化设定外围街道公务出差交通费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地区内出差活动的差旅费管理,我局制定了《兴隆台区地区内出差补助标准实施意见》,并上报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按照区长和各街道办事处领导等建议进行修改。但是,按照近期召开的《全省乡镇(街道)机构改革部署动员会电视电话会议》,我区将进行有关街道改革,部分外围街道将面临撤、改、并的改革。鉴于上述情况,我局将按照我区街道改革的具体情况再次研究,修改完善《兴隆台区地区内出差补助标准实施意见》,故暂不能下发文件。  

 

兴隆台区财政局

2019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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