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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的实施方案》兴政发[2019]4号 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11-26 浏览次数:615

关于做好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兴政发[2019]4号

 

一、起草背景及必要性

为贯彻落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做好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的通知》(辽教电〔2018〕190号)文件精神,确保不让一名适龄儿童失学辍学,全力做好我区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框架结构及主要内容

该方案总体构架分四部分:

一是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巩固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成果,提高教育扶贫富民能力,努力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的既定目标,全面做好疑似失学儿童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

工作目标提出:贯彻落实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新部署——教育扶贫: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水平,防止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全面排查是否有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辍学,及时落实劝返措施,确保不落一户、一人。确保全区每一户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均能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二是目标任务

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水平,防止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全面排查是否有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辍学,及时落实劝返措施,确保不落一户、一人。确保全区每一户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均能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三是重点工作任务,主要是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明确任务,健全工作机制

按照“政府统筹、属地管理、部门配合、精准控辍”的工作要求,全面摸清我区269名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扎实做好劝返复学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监测制度,努力提升控辍保学水平。为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开展,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明确重点,强化责任落实

设立了四个阶段: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1、摸排核查阶段

2、劝返复学阶段

3、总结上报阶段

4、督导检查阶段

(三)是明确职责,健全控辍保学机制

依法完善和建立健全重点监测工作制度、辍学登记报告制度、劝返复学工作制度、个体帮扶工作制度等各项义务教育控辍保学长效机制

四是保障措施

为保障本项工作的顺利完成,设立了三项保障措施

从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机制,加强监控、加强监督,严肃问责3个方面做好保障。

三、创新性内容及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在该方案中,劝返复学阶段要作为着重强调的重要内容。

原文件:兴政发[201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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