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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组成部门

统计局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基本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和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完善新经济统计调查制度,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加强统计系统诚信体系建设。

(二)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区投入产出调查制度,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重大专项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发布有关国情国力、区情区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行业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发布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发布交通运输、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新经济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发布有关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监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六)管理全区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基层统计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

(七)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和数据库系统,组织实施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运行维护及信息安全,负责统计经费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信息

李  爽    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主持统计局全面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办公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18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08:30-11:30 13:30-17:30

办公电话:0427-2823541

王大勇    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专业统计和普查调查工作。

办公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18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08:30-11:30 13:30-17:30

办公电话:0427-2828633

 

吉  众    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综合统计(农业、社科文)、财务、人事、党建、档案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办公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18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08:30-11:30 13:30-17:30

办公电话:0427-2833066

 

三、统计违法举报须知

(一)受理范围。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及其人员、统计调查对象从事统计活动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的举报。

(二)根据有关规定,检举人在检举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提供虚假证据等行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提倡实名举报,如实反映问题。实名举报需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等内容。

举报电话:0427—2832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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