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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3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11-27 浏览次数:651

尊敬的蓝子天委员:

您好!

您的关于盘锦市精神卫生工作》的提案已收悉,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了专门会议,认真讨论和研究提案中提出的问题。

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进步,心理健康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扶持下,我区的严重精神障碍的管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以完善服务网络、提升救助能力为抓手,着力改善精神残疾人民生、补齐弱困短板,加大保障力度,提升服务能力,精神卫生工作水平有所提升。一是精神卫生服务网络基本建立,初步掌握了重点精神残疾人底数。成立了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服务精神障碍管理工作,举办了基层精神卫生工作技术人员培训班。 二是制定出台了《2018年度兴隆台区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了救治救助有关政策及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三是实施了“686项目”贫困患者抗精神病药药物维持治疗补助。应该说,我区符合条件的部分精神残疾人得到基本救治,社会保障水平有所提升,部分精神残疾人家庭压力有所缓解。

不可否认的是,严重精神障碍和心理问题患者数量逐年増加,社会人群对心理健康需求不断加大,但社会论对心理疾病患者还存有偏见,对精神类疾病认识理解不足,对精神疾病产生偏见,精神卫生相关医护人员也得不到过会的关注,目工作压力大,不但要从事对病人的医疗,还可能受到病人的冲击,从事精神疾病的医护人员比从事其它医疗工作的医护人员待遇较低等一系列问题,造成了精神卫生从业人员严重不足。今后,我局将积极争取政府支持,拓属精神卫生专业人才培养军道,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大对精神卫生资源严重不足。精防机构建设方面,为民办实事,目前我区行政审批局已批准一家民营精神病医疗机构的建立,工程正在有序进行,建成后将对精神病患者的治疗和康复能力将得到极大提升。此院也将会引进优秀人才及更多的医学生从事精神卫生工作。

二是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排查和管控力度。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已建立和完善由综治、公安、卫健、街道、残联和民政等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在综治组织的协调推动下,建立基层医务人员、民警、民政干事、综治干部、街道干部等对辖区内患者动态管理,协同随访,共同研究协助患者及其家属解决治疗及生活中的难题。

三是疾病公共卫生体系加强对精神病患服务。我局下属单位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慢性病科室,负责本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和督导各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工作。具体有以下情况说明:

1、病例筛查。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的途径包括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社区和其他渠道转介等。

2、应急医疗处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发现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行为或危险的疑似或确诊精神障碍患者,应立即进行应急医疗处置,必要时可以通过报当地公安部门协助开展处置。

3、高风险患者管理指导。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相结合,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经过培训的医务人员按照“工作规范’’和“服务规范’’要求,随访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4、贫困患者抗精神病药药物维持治疗补助。在管患者中既往有危险行为或倾向的贫困患者54例,由中心慢性病科组织协调为其提供居家药物维持治疗,每季度进行1次相关化验和心电图检查,并由精神专科医生每季度进行一次服药疗效及安全性评估,并根据病情调整治疗方案。(病情不稳定的2周随访、病情稳定的3个月一随访。)  

5、人员培训。组织对项目管理、个案管理、医师、数据管理、民警、居委会人员等进行培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严重精神障碍防治知识培训,提高严重精神障碍的早期识别和转诊处理能力。并对928名已登记的病人家属进行疾病护理相关教育,培训内容包括患者安全管理、药物管理、复发早期识别,个案管理及其管理员联系方式、联系时机等。

四是强化心理健康教育和社会正面舆论引导。组织开展心理卫生知识进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等活动,普及心理卫生知识,适时的把心理卫生工作和心理健康工作列入全民保健工作的主要内容,将心理健康内容纳入健康体检,充分发挥网络、电视、报刊等媒介扩大宣传的盖面,努力减少社会对精神心理问题的偏见,扩大精神障碍患者的受忠面,形成全社会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的格局。

五是加大精神卫生宣传工作。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广泛宣传“精神疾病可防可治,心理问题及早求助,关心不歧视,身心同健康”等精神卫生核心知识和心理健康公益服务,引导公众正确认识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

感谢您对精神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

 

                           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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