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90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朱迎锋代表:
我中心接收到区人大来文后,第一时间将文件精神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了传达,针对建议中指出的工作人员业务不精、服务态度差两项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梳理与反思。
我中心马上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不动产登记业务强化培训,并组织开展“学条例、学细则”系列活动。专项针对由于业务人员频换调转进而造成的业务不精,业务不熟导致业务受理速度慢、问题解答不准确进而引起办事群众不满、产生误解的情况,并根据现实业务办理情况明确全流程办理要件,构建不动产登记标准化。
对于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方面,我中心已经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并且我中心将聘请专业礼仪服务人员对工作人员进行服务礼仪培训。同时,积极探索设立“群众满意窗口”制度,研究构建“末位淘汰”制度。以年为单位对上年度群众普遍反映良好,无投诉、信访事件发生的窗口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将该窗口设立为“群众满意窗口”并形成相关材料报送上级部门,为其积极争取相应奖励。
另外,根据上年度办理业务数量、质量、群众普遍反映情况以及涉及投诉、信访事件的数量进行综合排榜,对处于末尾的工作人员我中心将形成相关材料报送上级部门,建议调离现有工作岗位。
目前,我中心正在采取“老带新”的工作模式,一个“老师傅”带一名新同志,坚决避免发生由于业务不熟、情况不了解导致与办事群众产生矛盾,造成误解的情况发生。兴隆台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严肃对待本次事件,认真总结、反思,从流程上进行改进、优化。不断总结经验进而建立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要件、服务三类齐全的标准化工作方法。
兴隆台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7月3日
主办单位: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30012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0012352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0302000005号
联系电话:0427-2989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