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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11-29 浏览次数:677

尊敬的崔勇代表:

您《关于加强油田沈阳采油厂商户合法合规经营建议》我局现答复如下:沈阳采油厂辖区的商户,当初由省局划分并一直由当地新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实施监管。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在去年的创城动员工作大会后,我们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监管时,发现很多无照经营情况,确确实实感到食品安全责任重大,便会同沈采街道负责人一起针对因监管权限不清容易产生的问题,及为更好的服务业户,于2018年6月25日,一同对该辖区内经营实体进行走访调查。

通过了解沈采共有各类经济主体304户,其中个体工商户287户,企业17户,其中食品药品经营户121户。有照63户(新民发照57户,盘锦发照6户)。

实地走访调查看到的个体经营户执照和许可证是由新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看到的执照、许可证有零几年的,最新的2018年3月核发的,说明该局至我们调查了解之时,都在核发执照和许可证。并且还有兴隆堡市场监督管理所的2016---2018年监管记录痕迹。

通过此次了解,该区域的具体情况是:1、该辖区虽然存在无照、无许可证经营现象,食品安全存在很高风险,但新民市市场监管局一直在履行监管职责;2、该区域税收全部由新民市税务局收缴。3、经走访业户也普遍认为,该区域距离我局190公里左右,路途太远,当地经营者认为到当地办理业务比较方便。为了更加便民服务、监管有序、并具时效性等相关问题。按照省政府工作要求,既要杜绝“办事难”,又要避免因监管区域不清导致出现监管“真空地带”的发生。在2018年11月,我局任广柱局长带领注册指导科、高采所、沈采街道负责人,再次到新民局就注册监管权限问题进行商议。新民局主管注册的局长接待了我们,在我们向对方表明监管权限意图时,新民局坚持由他们实施注册并监管。

但有4户药店,1户辽河油田福利厂,是盘锦市市局核发的执照和许可。1户幼儿园食堂为我局核发许可,这6户均为服务于油田的企业;确定继续仍在我们监管范围内,我局也一直正常进行日常监管,最近一次是2019年6月11日刘振洋所长及食品生产与流通股高洪权股长带领两名同志,一行4人对沈采辖区的上述6户进行监督检查(附监督检查表复印件)。


                            兴隆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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