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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4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11-29 浏览次数:399

尊敬的刘月委员:

您好,感谢您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提案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回复如下:

            物业管理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事关城市形象,2019年我市相继出台了盘住建发【2019158号《盘锦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核工作暂行办法》、《盘锦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盘锦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评分标准》的文件,明确了一系列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新要求和新举措。  

           我局结合2019物业提升年的要求,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发挥市场在物业服务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实行物业企业的优胜劣汰。严格实行建小区前期物业招投标制度,指导业主委员会规范招聘和解聘物业公司程序,充分发挥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作用。

           我们相信有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有各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有广大市民的共同参与,我区的物业管理行业水平一定会更上一层楼。

 

 

区住建局 

二O一九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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