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政发〔2019〕40号 关于刘庆鑫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16 操作>>
浏览次数:1742次
关于刘庆鑫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垂管部门:
经区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陈忱同志任兴隆台区发改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吉众同志任兴隆台区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婉莹同志任兴隆台区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刘庆鑫同志兴隆台区惠宾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李新华同志兴隆台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崔潇月同志兴隆台区工信局副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