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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通疫情防控线索举报电话的通告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具体工作安排,切实将疫情防控的各项举措各项工作真正抓实做细落到位,坚决打赢疫情防控这场阻击战,从即日起全省开通疫情防控线索举报专线电话(024)88900000再按“0”号键及邮箱ln88900000@163.com,面向社会征集各地区各部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责任落实不到位、防控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以及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线索。

  对涉及缓报、瞒报、漏报疫情,有令不行、失职失察,落实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重要问题线索,省政府督查室、省营商环境建设局将派员进行实地督查,经查证属实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严肃处理。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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