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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政发〔2020〕4号 兴隆台区关于金玛正和小区楼体亮化能耗较高问题专项整改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26 浏览次数:840

兴隆台区关于正和小区楼体亮化能耗较高问题专项整改方案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垂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整治“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问题的通知》(教组发(2019)39号)精神,兴隆台区按照省、市委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楼体亮化能耗较高整改工作高效落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针对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整治“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问题的通知》指出的“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排查整改,坚决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面子工程”,更好推进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整改原则和目标任务

1.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要排查有尺度、整改有力度,依法依规、准确定性,实事求是、分类处置,积极稳妥推进排查整改工作。

2.坚持利民惠民原则。通过专项整改,有效解决正和小区楼体亮化照明能耗较高问题,把财政资金更多用于利民惠民的民生实事上。

3.坚持发展需要原则。根据上级即将出台的亮化标准我区实际财力情况以及城市建设需要,适当保留、适度建设亮化工程,包括油田地区亮化、全域节日美化等工程。

三、整改内容及措施

(一)基本情况

1.正和小区位于大商步行街以西、石油大街以北。有4栋楼安装了楼体亮化,亮化灯采用LED点光源,总功率为60KV,于2018年5月完成亮化工程施工。该工程每年亮化155天,每亮灯4个小时用电约264全年电费合计约4.092万元。

(二)存在问题

经排查测算,金正和小区楼梯亮化全年亮灯155天,总耗电量约为3.72万度,电费合计约为4.092万元,存在能耗较高问题。

(三)整改措施

为进一步规范亮化工作,逐步建立长效机制,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彻底解决亮化能耗较高问题,拟采取如下措施:

1.楼体亮化设施只在重要节假日打开,以营造节日氛围,平常时段均关闭。重要节假日包括元旦、春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

2.金正和小区楼体亮化设施达到使用年限时不再采用动态效果的形式,进行普通型、节能型楼体亮化改造。

整改后,全年亮灯天数合计26天,总耗电量约为6240度,电费合计约为6864元。较之前降低能耗83%,节约电费合计3.4056万元。整改完成时限2020年2月20日前

    四、职能分工

区委督查室:负责督查相关职能部门落实专项整改工作情况。

区住建局:牵头协调、督促整改单位落实工作

区城市建设管理中心:负责落实整改措施及建立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全区要高度统一思想,将开展“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问题整治作为我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抓手,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加强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强化监管责任,推进专项整治常态化、长效化。

(二)压实工作责任。区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做好统筹推进、牵头抓总、组织协调的责任,相关责任单位要承担起具体实施、跟踪推进、强化落实的责任,树立大局意识和“一盘棋”思想,充分发挥各单位职能作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三)强化督查考核。区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加强调度整改推进,按照整治时序要求,逐级向上级汇报。将专项整治推进落实情况纳入工作实绩考核和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考核,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

2020年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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