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top_img.png

产品质量疫情防控期间总结

发布时间:2020-04-08 浏览次数:716

1、及时响应严密部署:为贯彻落实省局2月4号印发的《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口罩等日用防护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工作安排,科学防控,精准施策,突出抓好以防护用品为主的产品质量安全,扎实抓好疫情防控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实,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成立了由产品质量股牵头的产品质量组,以全局各检查小组及各基层所为单位,开展非医用口罩等日用防护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

2、工作落实情况:截至3月25日共检查相关开业的超市7301家,对日常防护型口罩(非医用型)、次氯酸钠、过氧化氢、餐具用洗涤剂、一次性餐具和家用洗涤用品进行监督检查,未发现假冒伪劣产品。并把检查结果情况于每周三向市局汇报。

3、提供质量技术支持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帮助:为维护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积极做好疫情期间防控工作,有效防止疫情蔓延,要求复工复产单位把每个环节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疫情期间做好务工人员,健康状况登记,按照规定对外来务工人员做好隔离观察工作,配备必备防护用品,上岗前做好体温测量,真实记录;定期对对生活区、生产区、办公区做好消杀工作,设置餐厅的企业应当做好消毒工作,避免集中就餐。针对企业复产复工当前遇到的问题,,我局积极履行监管职能,全力加强对企业的质量技术帮扶,提供优质服务,指导企业完善产品质量管控体系,提升产品质量水平,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全力护航支持企业复产复工,确保在疫情期间不发生产品质量事故。 截至3月25日以微信、电话等方式为15家复工复产企业提供技术支持21人次 。

4、授主管局长指派,对全区药房疫情期间工作情况进行暗访。截至25日共暗访药房11家。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30012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0012352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0302000005号

联系电话:0427-2989069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