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台区“8890”平台事项办理考核及奖惩办法
- 发布日期:2020-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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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90”平台是政务公开工作及软环境建设工作的平台,同时也是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及公民评政府工作的平台,全面受理群众反映的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行风问题及软环境问题举报、投诉、政策咨询、意见建议。各地、各部门和有关行业单位负责本地、本部门范围内举报投诉的查处整改,政策咨询的解答工作。民心网举报投诉及政策咨询的办理采取公开受理、公开反馈结果的办法,并通过民心网联网工程实现举报投诉的网上转办和接收。各地、各部门办理民心网举报投诉及政策咨询的情况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公民评议政府等有关考评内容挂钩。本着倾听民声、实现民意、服务民众的原则,民心网全面受理我省范围内反映行风问题及软环境问题的举报投诉、政策咨询、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为优化兴隆台区营商环境,切实发挥“8890”(民心网)平台综合服务功能,提高政府办理效率,杜绝针对群众举报事项逾期反馈、推诿、不作为等现象出现,真正为市场主体及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特制定本奖惩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奖惩办法适用于兴隆台区“8890”综合服务平台所有联网办理单位。
二、工作原则
“8890”按照属地管理优先接转派件,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承接办理的原则,并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以网络平台统计数据为评分基础,实行日常工作考核、年度考核及街道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考核结果更加科学,真实反映承办单位工作实绩,避免工作推诿扯皮,互不作为。群众的举报投诉或政策咨询问题一般转往责任单位的行业主管部门办理。由“8890”承办人根据问题的内容认定责任主体(责任主体一般情况下为政府部门和有关行业单位),责任主体不明确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咨询,予以确认。各部门、各联网单位要明确专门人员负责民心网的举报投诉、政策咨询办理工作,明确主管领导,将责任人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报省政府纠风办备案,联网单位要对软件实行专人专管,保证转办渠道的畅通。人员发生变动要及时报省政府纠风办变更。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主要领导亲自抓、责任人明确的分级负责体系,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相应的办理制度。
三、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由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8890”综合服务平台兴隆台区工作站)负责组织实施。考核成绩由年度考核与平时督查督办两个部分组成,共150分,其中年终考核120分,督查督办30分。
按照部门(单位)承办量划分档次。第一档:年办案量20件以下;第二档:年办案量21-99件;第三档:年办案量100-300件;第四档:年办案量301-600件,第五档:601件以上。
(一)年度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
1.承办量(50分)
部门(单位)年度承办量得分=(当年承办量/当年区最大承办量)×50
2.办理质量(共70分,其中满意率为50分、回复率为10分、办结率为10分)
(1)满意率得分=满意率×50
(2)按时反馈率得分=按时反馈率×10
(3)办结率得分=办结率×10
3.督查督办(30分)
(1)不配合、久拖不办或办理质量较差的,进行电话调度催办仍落实不力的,下发书面督办单督办的,不落实市政府民生服务管理部门工作要求、达不到工作标准的,上述情形出现一次扣2分;
(2)经现场督办或召开协调会议督办后仍未落实的,每次扣3分;
(3)因办理不力,列入市政府专项督查的,每次扣2分;在月报和社情专报中被市领导批示督办的,每次扣3分;
(4)“8890”投诉首先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分转,街道办事处在处理“8890”投诉时,各职能部门必须配合承接办理。街道办事处有权按照本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对各职能部门进行打分,街道办事处党工委每月将打分情况上报至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党组织 对基层社会治理的领导,推动党建引领下的精治共治法治一体化建设,把党的领导植根于基层、植根于群众,实现“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充分发挥街道积极性、主动性,实行扁平化管理,推动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服务到基层。
(5)如因工作不作为导致被省市通报批评及产生重大影响后果的单位,将被执行一票否决,取消年度一切评优评先资格,视情况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二)年度考核得分
年度考核成绩=考核对象一年内考核得分+督查督办得分+各街道办事处的打分。
四、奖惩办法
奖惩采用年终排名与上级“8890专题”通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年度考核奖惩
在第一档(年办案量20件以下)中,对于排名前2名的单位,一次性奖励办公经费6000元;对于排名倒数第1名的单位,扣减次年办公经费4000元;在第二档(办案量21-99件)中,对于排名前2名的单位,一次性奖励办公经费7000元;对于排名倒数第1名的单位,扣减次年办公经费5000元。在第三档(办案量100-300件)中,对于排名前2名的单位,一次性奖励办公经费8000元;对于排名倒数第1名的单位,扣减次年办公经费6000元。在第四档(办案量301-600件)中,对于排名前2名的单位,一次性奖励办公经费9000元;对于排名倒数第1名的单位,扣减次年办公经费7000元。在第五档(办案量601件以上)中,对于排名前2名的单位,一次性奖励办公经费10000元;对于排名倒数第1名的单位,扣减次年办公经费8000元。
(二)“8890”专题通报奖惩
在上级“8890”专题通报中,每列入前十名受到全市通报表扬的单位,每受到表扬一次,奖励单位加分2分,同时,奖励单位主要领导奖金500元,分管领导1000元;每列入后五名受到全市通报批评的单位,每受到批评一次,惩罚单位减分2分;同时,惩罚单位主要领导奖金500元,分管领导1000元。加减分数核进年终考核总分,以上奖惩在发放年度绩效奖金时一并体现。
五、解释及应用
本办法由兴隆台区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考核成绩报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备案,并作为各单位年终绩效考核及政风行风评议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