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健康促进区建设承诺书
- 发布日期:2020-06-03
- 浏览次数:416
为全面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倡导健康优先、健康教育先行理念,推进健康促进工作,提高全区居民健康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兴隆台区开展全国健康促进区建设工作,为确保完成各项创建工作目标,现承诺如下:
1、将全国健康促进区建设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建立健全健康促进机制,成立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牵头、多部门参与的健康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协调机制,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协调会议,安排部署工作,通报工作进展,确保2020年10月底完成各项创建任务,提交评估资料,迎接国家验收。
2、制定完善促进健康公共政策,始终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将居民健康水平作为政府目标管理的优先指标。坚持“大健康”理念,注重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关注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建立“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长效机制。制定有利于公民健康的政策性文件和措施,部门协同配合,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健康促进行动。
3、建设健康促进场所,在全区全面启动健康促进医院、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健康促进区(村)和健康家庭工作。
4、建设健康促进文化,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积极推行健康管理,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做到健康宣传普及化、健康教育均等化、健康素养全民化、健康促进经常化,建设“健康兴区”,保障人民健康。
5、营造健康促进环境,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空气、饮用水、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达到安全水平,保障居民在教育、住房、就业、安全、养老等方面的基本需求,建设整洁有序、健康宜居的工作、生活和社会环境。
盘锦市兴隆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