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政发〔2020〕17号 关于核定区属国有企业管理层职数的通知
关于核定区属国有企业管理层职数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垂管部门:
为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选优配强国企领导班子,经区政府8届48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核定区属国有企业管理层职数如下:
盘锦市兴隆台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盘锦同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层职数6人,其中:董事长兼总经理1人,董事、副总经理4人,董事、财务总监1人;
盘锦辽河智慧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层职数7人, 其中:董事长1人,董事、总经理1人,董事、副总经理4人,董事、财务总监1人;
盘锦鑫隆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管理层职数3人,其中:董事长兼总经理1人,董事、副总经理1人,董事、财务总监1人;
辽宁福隆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管理层职数3人,其中:设董事长兼总经理1人,董事、副总经理1人,董事、财务总监1人。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9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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