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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台区人民政府

严监管、重落实双管齐下保平安

发布时间:2020-07-17 浏览次数:212

7月17日,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委会有关文件精神深刻吸取阜新市氟产业开发区“7•11”污水处理厂水解酸化车间发生爆炸事故教训,落实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相关要求,按照《兴隆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兴安委发[2020]2号)文件安排部署,区安委办督导组联合住建局,聘请环保与安全、给排水及暖通方面三名专家一行10人对兴隆台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站、鼎翔污水处理厂、新立工业园污水处理站三家企业进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督导检查,现场发现车间地面有积水和残留药剂,各种药剂均无合格证;车间内灯具及电气设备不符合防爆要求;车间内通风设施损坏,现处于停运状态,室内充满刺鼻气味;室内未设置气体检测装置(包括甲烷等易燃易爆气体、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等安全隐患,住建局依法下达了执法文书,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同时,加强整改期间安全管理及应急处置。

督导组强调特殊时期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风险分级管理和隐患排渣治理各项制度,杜绝类似事故发生;要做实做细各项工作,为兴隆区经济平稳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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