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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台区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1 浏览次数:4559

各街道、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企、事业单位人员应急情况下的安全意识,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自然事件,全面提高我区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于2020年10月22日上午在辽宁东禹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演练目的

    通过开展突发自然事件应对处置演练,使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了解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的重要性,通过实际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增强在紧急情况下工作人员的防卫、自救、逃生和疏散能力,正确使用身边的设施和物品进行防卫、自救和逃生,提高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增强全员安全意识。

    二、演练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10月22日上午9:30

    2.地点:辽宁东禹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地址:兴隆台区兴盛街道大岗。附:微信定位地图)。

    三、组织领导

    成立演练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冯海斌

    副组长:姚长军

    成  员:孙永余、张尚龙、赵太敏、王洪

    参加演练人员: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卫健局、辽宁东禹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四、演练内容

    辽宁东禹防水材料有限公司模拟正在生产时发生地震同时引发火灾,企业办公区、生产区因地震火灾导致人员受伤和被困,企业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预案》组织自救。

    五、活动要求

    1、本次演练为2020年下半年我区组织的较大规模应急演练,区领导高度重视并提出了具体要求。各街道、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并及时安排相关分管领导及安办主任参与观摩。本次活动各部门的参与情况将纳入年底考核内容。

    2、各参演和观摩人员请于9时20分前入场完毕。参演和观摩人员进入演练区域后要一切行动听指挥,演练过程中勿擅自走动以免影响演练的顺利进行或发生其他意外事故。

 

                                                   区安委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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