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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台区人民政府

危化品生产企业开展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排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0-11-26 浏览次数:323

 

根据市局转发《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全省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排查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落实监管职责,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无证生产或超范围生产行为,督促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检查组决定对全辖区进行全面排查无证生产企业。

检查过程中,检查组重点对企业是否持续保持取得生产许可的条件、是否认真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对企业生产资质、原辅料及质量控制、标准执行、标识标注、出厂检验等内容进行了监督抽查。经排查,全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尚未发现存在违法行为,基本符合相关实施细则要求,未发现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企业。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获证企业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持续保持获证许可条件,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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