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政办发〔2020〕24号关于成立兴隆台区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通知
关于成立兴隆台区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通知
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我区金融工作的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拟成立盘锦市兴隆台区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区金融委)。相关事项如下:
一、主要职责
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金融稳定发展的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全区金融稳定和改革发展重大问题。整顿和规范地方金融秩序,配合国家和省、市金融管理部门防范、化解、处置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领域风险,组织实施地方金融从业机构行业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按照国家、省、市部署开展以各类交易场所、互联网金融等领域为重点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专项打击行动。承担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健全应对金融领域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流动性风险工作机制,完善信息共享和风险预警机制,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我区金融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促进金融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建立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深化地方金融改革,优化金融环境,推动金融机构健康发展,引导金融机构支持盘锦经济社会发展。
二、组成人员
主 任:耿 敏 区委常委 区长
副主任:冯海滨 区委常委 副区长
刘 智 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刘荣志 区检察院检察长
刘伟诚 区法院院长
成 员:李 庆 政法委副书记
高 侃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范庆华 区金融发展局局长
郗成文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玉景辉 区委区政府信访局局长
郑学龙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胡 波 区科技局局长
张学斌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王德华 区民政局局长
周晓东 区司法局局长
吕 铁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赵广慧 区环保局局长
刘 刚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马英武 区交通局局长
陈文辉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邓晓鹏 区商务局局长
梁 红 区文旅广电局局长
盖 波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李光辉 区国资局局长
张维君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范占海 区税务局局长
侯 进 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刘益新 振兴街道办事处主任
魏长明 创新街道办事处主任
魏铁铮 兴隆街道办事处主任
丛 横 惠宾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贵臣 兴盛街道办事处主任
齐 峰 渤海街道办事处主任
高冬宇 新工街道办事处主任
孙承志 兴海街道办事处主任
水明珠 曙光街道办事处主任
佟 音 欢喜岭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洪波 沈采街道办事处主任
三、工作机构
区金融委办公室设在区金融发展局,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范庆华同志兼任。区金融委办公室负责落实区金融委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向区金融委报告重要事项、重要工作部署落实进展情况;做好与市金融委办公室的沟通、联系和信息共享。与市层面对应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业务对接,建立顺畅的信息报送和交流沟通机制;协调区金融委各成员单位研究、处理金融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完成区金融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金融委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区金融委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批准。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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