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政办发〔2020〕25号关于开展第十四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十四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
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垂管部门:
今年5月15日是我省第十四个“政务公开日”,按照《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四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盘政办明电〔2020〕9号)精神,为组织好我区“政务公开日”活动,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届活动主题为: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助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活动时间
2020年5月15日—5月31日
三、活动形式
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垂管部门紧密围绕活动主题,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载体,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体要求,避免人员聚集,主要以线上方式开展活动。
(一)按省、市政府要求,5月15日,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发表署名文章,对本地区政务公开工作再动员、再部署。
(二)开展主题活动
1.开展“重要工作部门谈”活动。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垂管部门要围绕新冠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以及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等,由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垂管部门负责人以在线访谈视频、利民热线等形式,回应社会普遍关切。并于5月15日起至活动结束,分期在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以及传统新闻媒体平台开展。
2.开展“行政决策大家看”活动。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垂管部门具有对外行政职能的部门要认真梳理汇总2020年度将要进行的重要改革、重大政策、重点项目公开预告相关信息,在活动期间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向社会推送;及本单位拟于近期出台的重要决策,以视频会议、网上座谈等形式,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学者等参与决策制定,听取意见建议,通过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等公开公众参与决策情况。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垂管部门要高度重视“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切实加强领导,对活动提出具体意见和要求。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制定“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各单位要创新活动形式,具体方案中至少有一条特色活动。
(二)突出活动实效。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垂管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立足于群众需求,精心组织公开内容,认真开展好各项主题活动,加强“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务求取得实效。
(三)规范展示形式。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5·15政务公开日”活动专栏,集中发布相关活动信息。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通过开辟专刊、专栏、专题等形式宣传“政务公开日”活动,做好信息发布。
(四)认真总结上报。教育局、卫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分局、行政审批局、营商环境建设局、区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要于5月26日前将“政务公开日”活动总结电子版报区政务公开办公室。
联系人:孙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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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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