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实施方案》兴政发〔2020〕28号政策解读
《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实施方案》政策解读(兴政发〔2020〕28号)
一、起草的必要性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委发〔2019〕23号)精神,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结合兴隆台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文件主要内容
(一)整顿规范地方金融秩序
1.坚决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部署,开展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专项行动。
2.严密防控互联网金融风险。扎实推进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打击取缔假借P2P名义涉嫌非法集资的机构,加快P2P网贷行业风险出清。
3.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金融管理部门配合宣传部门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不断增强公众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防范意识和风险自担意识。
4.促进地方监管的金融机构规范经营。逐渐完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地方金融从业机构的监管制度。
(二)防范化解重点领域债务风险
妥善处置企业债务风险。完善企业债务风险排查预警和协同处置机制,加强高负债企业、企业债券和担保圈链风险排查。
(三)推进金融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加快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结构合理的金融体系,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减少对银行贷款的过度依赖。
三、总体目标和工作步骤
争取到2022年,全区各类金融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全区金融机构的抗风险能力、金融体系的稳定性进一步提高,金融安全防线进一步筑牢,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不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金融环境显著改善,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明显提升。
2020年,稳妥化解重点领域非法金融活动流动性风险,持续开展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以及非法集资等领域专项打击行动;2022年,完善金融监管制度体系,金融工作法制化水平明显提升,区域金融风险得到有效化解,建立起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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