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商务局开展元旦期间商贸流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按照《辽宁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强化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意见》要求,切实加强元旦期间商贸流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工作,兴隆台区商务局对全区商贸流通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防范和遏制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12月17日起,我局持续对辖区内大型商场超市、规模以上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宾馆、汽车4S店、加油站、再生资源等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场重点检查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制度情况、大型设备运行维护、日常检查、安全隐患排查落实情况以及消防器材设施是否齐全,人员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等。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企业负责人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座谈,要求企业拿出具体的措施,逐一进行整改和完善,并督促企业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教育,督促商贸流通企业加强对员工尤其是重要岗位员工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落实了企业的主体责任,提高了企业负责人以及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使各商贸流通企业充分认识到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企业经营管理和持续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保证了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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