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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兴隆台区食品药品安全 监管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1-01-14 浏览次数:128

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兴隆台区食品药品安全

监管工作计划

 

2021年,兴隆台区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市场监管局的工作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不断强化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保市场主体,全力服务市场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以多点发力为突破,深入推动食安创建

2021年,坚持以全员参与、多点发力的工作思路,对照创城验收标准,逐条梳理,认真查找现阶段存在的工作问题,抓好任务分解和督导考核。加大有关部门、街道(社区)的联合整治力度,形成“一盘棋、一张网”的创建工作格局。针对重点环节、重点区域,对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同时积极开展创建宣传活动,大力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二、以保障民生为己任,强力抓好食品药品监管

(一)积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在前期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要求,立足市场监管职能,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场所,督促市场主体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各项疫情防控举措,对防控重点再加固、对防控要求再落实,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二)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增加对餐饮服务监管人员及餐饮单位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次数,增强餐饮服务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和责任感。二是进一步推进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和要求,创新市场监管方式,规范监督执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食药企业发展环境。三是加大学校(含托幼机构)校外托餐食堂监管力度,进一步强化对学校(含托幼机构)校外托餐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避免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开展有关学校(含托幼机构)校外托餐食堂的专项检查。四是开展餐饮服务单位风险分级管理,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按照“一企一档”建立风险分级监管工作档案。完成区内100%餐饮单位的风险等级评定工作。五是切实做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加强群体性宴席管理,积极有效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三)强化生产和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申报材料目录、审查标准和实施程序。按上级要求简化审批手续,压缩审批时限,深化扩大“一网通办”范围,切实加强许可事后监督管理。二是加强规范引导,强化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意识,继续推进“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努力将辖区内2家省级“放心肉菜超市”争创国家级,助力辖区内辽宁兴隆台百货集团有限公司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并积极带动更多企业参与创建。将此活动纳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之中。三是加强食品销售科学监管,完善监管体系建设,全面落实食品生产、销售者(企业)风险分级监管工作。严格督导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重点品种、重点地区、重点时段的食品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四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风险防控,按照省市局部署认真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达到预期效

(四)强化农贸市场监管

一是严把野生动物交易、食用关。为保障全区人民食品安全,区市场局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力度开展活禽、野生动物宰杀、售卖及操作检查行动,并作为常态化监管工作进行推进。二是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工作。落实省市市场监管局食用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4批次/千人口标准,及时公开抽检信息,加强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建立风险分析评估体系,完善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管理模式,确立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初步建立。

(五)强化药品安全监管。

对辖区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全覆盖、全链条检查,突出开展基本药物、中药饮片、疫苗质量、白蛋白血液制品等专项检查,确保完成辖区内不少于30%零售药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和100%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苗接种单位的监督检查,监管数据和统计报表报送及时率、准确率、完整率达到100%。将药品安全监督管理权限下放到基层所,加强监管人员培训,夯实基层所药品安全监管责任,有效提升监管能力。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进一步加强疫苗、药品流通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结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实施,加强化妆品流通监管,规范市场秩序,确保辖区年度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覆盖率达到100%,报告数达到143份;年度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数达到52份;年度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数达到13份。

 

 

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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