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4平台油气开发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 发布日期:2021-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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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海南24平台油气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海南24平台油气开发项目
建设地点:海南24平台油气开发项目位于渤海辽东湾北部、辽宁省盘锦市大辽河入海口南侧海域,距离海岸线约10km。
工程概况:海南24井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平台4座,即井口平台(5m×5m)、生产平台(12m×14m)、储罐平台(15m×16m)和火炬平台(2.5m×3.0m);栈桥3榀,分别用于连接生产平台与其他平台,长度均为25m,以及平台上配置的生产、辅助配套设施,同时对座底式移动生产平台申请用海,申请用海面积4.1711hm2。项目各生产设施均已建设完成,总投资264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辽河油田金海采油厂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香稻路91号
联 系 人:朱晋弘
联系电话:15042787555
三、环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辽宁飞思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淑扬
联系电话:15941631312
电子邮箱:15941631312@139.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可通过以下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反馈公众参与意见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若您对本项目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自本公示之日起,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书信、填写公众参与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环评单位将会在评价过程中充分重视公众的意见,为项目科学评价提供公众依据。
公示单位:辽河油田金海采油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