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1-2月份兴隆台区政府 网站监管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日期:2021-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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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按照《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及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1-2月份,我中心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
(一)网站检查情况。区政府网站能够按照要求开展更新维护工作,本月未发现不合格现象。
(二)新媒体抽查情况。全区目前共有政务新媒体1个,能够按照要求开展政务新媒体维护工作,未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
二、下步工作要求
1. 继续做好2021年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更新维护工作,进一步加强网站各栏目信息更新工作,切实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安全准确。其中,政府网站动态、要闻类栏目每个工作日更新1条以上,首页中栏目每周更新1条以上,其他页面栏目每月更新1条以上(规划、计划类栏目、年度报表除外)。
2. 加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力度,严格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和《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要求,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深入到栏目里,细化到内容中,确保信息发布的字体样式、排版格式、页面美观等达到规范要求。
3. 认真落实《关于开展政府网站自检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高度重视自检自查工作,对《内容质量检测报告》中出现的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
4. 继续做好疫情防控等相关信息发布工作,强化通知公告、工作进展等各类防控信息报送。
兴隆台区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