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动态要闻 >公示公告

盘锦市新一线及东林线维修工程;盘锦市二三线维修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国家发改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辽宁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辽发改投资【2015】897号等文件精神,现将盘锦市新一线及东林线维修工程;盘锦市二三线维修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单位为盘锦市兴隆台区交通运输局,项目为盘锦市新一线及东林线维修工程;盘锦市二三线维修工程两个项目,其中:

1.盘锦市新一线及东林线维修工程:新一线,道路维修长度1.7公里;东林线,道路维修长度0.7公里;主要为大修结构,处理病害后,15cm水泥稳定碎石+3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计划投资207.2万元。

2.盘锦市二三线维修工程:二三线,道路维修长度2.4公里,主要为中修结构,处理病害后+粘油层+3cm沥青砼,计划投资189.5万元。;

总体实施计划时间为2021年5月至2021年9月。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附近可能受到拟建项目影响的居民、职工和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

主要征求主要利益相关者对拟建项目的建设态度(包括:您对拟建项目是否支持,您认为项目建设对生产生活的影响等),对工程建设期间及建成后的主要环境影响问题、项目单位应采取的社会维稳措施等的意见、建议及其它相关诉求。

三、公示周期及说明

1.公示期为7天。

2.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项目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拟建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

4.公示结束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将派遣工作人员采取现场走访、入户调查、问卷调查以及座谈会等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四、项目单位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

单位名称:盘锦市兴隆台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兴隆台路126号

联系人:卢火

电话:13898722369

E-mail:2532606990@qq.com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盘锦德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总部生态城·总部花园A5-11-2

联系人:李兆宝

电话:17640594768

E-mail:panjindeshun@163.com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十严禁”纪律要求
下一篇: 盘锦市县乡换届风气督查组 (换届工作指导组)进驻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