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3-4月份兴隆台区政府 网站监管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日期:202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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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按照《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及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3-4月份,我中心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
(一)网站检查情况。区政府网站能够按照要求开展更新维护工作,本月未发现不合格现象。
(二)新媒体抽查情况。全区目前共有政务新媒体1个,能够按照要求开展政务新媒体维护工作,未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
二、下步工作要求
1. 继续做好2021年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更新维护工作,进一步加强网站各栏目信息更新工作,切实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安全准确。其中,政府网站动态、要闻类栏目每个工作日更新1条以上,首页中栏目每周更新1条以上,其他页面栏目每月更新1条以上(规划、计划类栏目、年度报表除外)。
2.加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力度,严格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和《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要求,全面做好自查整改。杜绝网站多个应更新但长期不更新栏目和伪造发稿日期等问题。
3.要完善审核把关机制,严格对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发布进行审核把关,建立常态化读网值班监测机制,避免信息缺失、内容质量不高、内容与栏目定位不符、明显错别字和表述性错误等问题,杜绝因信息内容不当引发网络安全事件和负面舆情。
4.认真落实《关于开展政府网站自检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高度重视自检自查工作,对《内容质量检测报告》中出现的问题,相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3-4月份各类错误报告明显增多,要严格审核信息内容,避免出现重大错误。
5.继续做好疫情防控等相关信息发布工作,强化通知公告、工作进展等各类防控信息报送。
兴隆台区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