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政办发〔2021〕7号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要求推进网格化土地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贯彻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
要求推进网格化土地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街道:
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7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要求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20〕26号)和《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要求推进网格化土地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盘政办明电〔2021〕6号)精神,推进网格化土地监管,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结合我区实际,建立三级网络化管理体系。
一、以兴隆台区区域为单元建立一级网格
网格长 区长候选人 尹久辉
片 长 常务副区长 冯 磊
二、以各街道区域为单元建立二级网格
网格长 兴海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敬涛
兴盛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贵臣
兴隆街道办事处主任 水明珠
振兴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益新
渤海街道办事处主任 白亚娜
新工街道办事处主任 高冬宇
惠宾街道办事处主任 丛 横
曙光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黎明
片 长 兴海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丛 军
兴盛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丁百君
兴隆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樊晓宁
振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蒋士光
渤海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 亮
新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田 昊
惠宾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晓朝
曙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赵常红
三、以村组(社区)区域为单元建立三级网格
(一)兴海街道
1.瀚新社区
网格长 社区书记 曲余慧
片 长 廉馨 辛玉红 张博 崔东 张薇 于洪
2.水木清华社区
网格长 社区书记 潘明明
片 长 马欣 张驰 葛美文 毕岩 汲丽洁 魏亚男
3.香堤荣府社区
网格长 社区书记 王红梅
片 长 郑文博 肖萌萌 陈涤非 冯闯 裴婉淇
4.日月兴城社区
网格长 社区书记李昆择
片 长 孙波 周倩 钟雨姗
5.托莱多社区
网格长 社区书记 张惠
片 长 侯丽 阮亭亭 田磊 胡静 王璐 王新 王奇
韩晶晶
6.恒泰社区
网格长 社区书记 张羽婷
片 长 邵竞萱 杜静 李洪波 裴艳宁 吕泳萱
7.兴工社区
网格长 社区书记 张继伟
片 长 赵丹琪 佟玲 李雪 李迪
8.兴顺社区
网格长 社区书记 马勇
片 长 管金铭 杜岚 王美玲 于立娜
9.赵家村
网格长: 党支部书记 陈洪伟
片 长 崔再军 赵长平 赵艳会 张朝亮
10.陈屯村
网格长 党支部书记 陈宝利
片 长 姚国岭 于安 陈维 孙丽
11.西跃村
网格长 党支部书记 孙琼
片 长 孙东明 孙俊刚 孙莉 谢玉红
12.东跃村
网格长 党支部书记 邢学涣
片 长 苏洪岐 王海娇
13.李家村
网格长 党支部书记 刘杰俊
片 长 刘杰辉 邵明 孙洪杰 张淑敏
14.裴家村
网格长 党支部书记 姚秀洋
片 长 裴录微 苗会贤
(二)兴盛街道
上房村
网格长 党支部书记 梁玉双
片 长 付海丽 李博 付海丽 梁亚苹 曹芳
(三)兴隆街道
1.金河社区
网格长 社区书记 王天赐
片 长 房四宁 辛荣
2.和平社区
网格长 社区书记 赵晓光
片 长 刘波 孙艳秋
3.作业社区
网格长 社区书记 张继红
片 长 王振宇 王秀丽
4.乐园社区
网格长 社区书记 孙潇阳
片 长 林奕辰 佟欣
4.双兴社区
网格长 社区书记 隋晓晴
片 长 解敬耶 任莹
5.文化社区
网格长 社区书记 才金子
片 长 李红梅 佘忠美
6.先锋社区
网格长 社区书记 李晓娇
片 长 张晶晶 陈雪
7.锦祥社区
网格长 社区书记 侯思雨
片 长 张曼 孙晓朔
8.泰山社区
网格长 社区书记 金鑫
片 长 裴娇 朱小云
9.汇美社区
网格长 社区书记 周春利
片 长 张琳婧 冯大鹏
10.钻工村社区
网格长 社区书记 杨 艳
片 长 张美月 郭春玲
11.清泉社区
网格长 社区书记 刘诗彤
片 长 董晴 全玉英
12.团结社区
网格长 社区书记 衣 昀
片 长 江天秀 万娜
(四)振兴街道
1.振兴社区
网格长 社区书记 郗 晨
片 长 张倩 张莉
2.东方银座社区
网格长 社区书记 刘岩伟
片 长 葛金松 赵冰
3.爱顿社区
网格长 社区书记 董轩依
片 长 王天成 张楷林
4.财贸社区
网格长 社区书记 张丹
片 长 于海涛 张娟
5.恒大社区
网格长 社区书记 王涵
片 长 谷娜 张静
6.设计院社区
网格长 社区书记 郭建军
片 长 王玉 刘士红
7.世纪社区
网格长 社区书记 邓云飞
片 长 王涛红 董柳
8.胜利社区
网格长 社区书记 孙晓精
片 长 曲彤 李静
9.幸福社区
网格长 社区书记 张颖
片 长 盖美竹 张新
10.研究院社区
网格长 社区书记 杨娜
片 长 路雯 刘兰忻
11.杨家社区
网格长 社区书记 张天宇
片 长 蔡振宁 张刚
12.紫园社区
网格长 社区书记 王丽菊
片 长 袁秀丽 付丽
(五)渤海街道
1.兴隆新城社区
网格长 社区书记 张丽娜
片 长 曲新颖
2.广厦新城社区
网格长 社区书记 陈雅丽
片 长 刘晓红
3.长湖新城社区
网格长 社区书记 王崇
片 长 朱秋娟
4.景园社区
网格长 社区书记 李雪丽
片 长 彭闪闪
5.永祥社区
网格长 社区书记 王迪
片 长 王淑红
6.天丽社区
网格长 社区书记 谷云芳
片 长 许慧艳
7.海园社区
网格长 社区书记 孙迪
片 长 金平
8.长湖社区
网格长 社区书记 程晓波
片 长 申玉平
9.测井社区
网格长 社区书记 何芳
片 长 任红君
10.河畔社区
网格长 社区书记 孙悦
片 长 赵松
11.兴油社区
网格长 社区书记 李兴
片 长 孙芳
(六)惠宾街道
1.迎宾社区
网格长 社区书记 黄红芳
片 长 邢丽娟 李雨蔓
2.生态园社区
网格长 社区书记 崔莉莉
片 长 王丹阳 田力 杨洋
3.康瑞社区
网格长 社区书记 王维
片 长 高爽 姬魁 马明路
4.康惠社区
网格长 社区书记 田敏
片 长 刘畅 程宇 孟莹
5.康桥社区
网格长 社区书记 吴晶
片 长 付月 于华 刘言
6.于家社区
网格长 社区书记 李雪娜
片 长 张明 王婉姣
7.荒地社区
网格长 社区书记 赵阁思
片 长 宁艳杰 赵玉萍
8.二十里村
网格长 党支部书记 葛大朋
片 长 宁磊 赵太吉 王可
9.胡家村
网格长 党支部书记 曹晓新
片 长 姜文耀 刘娇 任红梅
10.前胡村
网格长 党支部书记 毛荣良
片 长 杨亭亭 孙冬梅 王新
11.大岗子村
网格长 党支部书记 陈丽珠
片 长 赵媛 张福军 褚仙鹤
(七)新工街道
1.牛官村
网格长 党支部书记 常江
片 长 张军 田万顺
2.粮家村
网格长 党支部书记 孙涛
片 长 李雯雯 赵宇
(八)曙光街道
1.怡园社区
网格长 徐畅
片 长 康洪山 单岩
2.稻香园社区
网格长 刘玉环
片 长 王秀芳
3.鹤翔社区
网格长 社区书记 袁雪冰
片 长 王晓晗 郭思萌
4.希望社区
网格长 社区书记 刘思宇
片 长 崔静
5.新风社区
网格长 王秀菊
片 长 闻文 高菊
6.新华社区
网格长 社区书记 魏北健
片 长 彦丽君 戴伟
7.苇海社区
网格长 社区书记 李娇
片 长 邹淑伟 副书记 黄金华 副主任
8.景宏社区
网格长 社区书记 吴建国
片 长 刘丽 史春梅
9.景安社区
网格长 社区书记 贾静艳
片 长 高娜 卢巍
附件:盘锦市兴隆台区关于贯彻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
“八不准”要求推进网格化土地监管实施方案工
作细则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1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1日印发
附件
盘锦市兴隆台区关于贯彻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要求推进网格化
土地监管实施方案工作细则
为贯彻落实《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要求推进网格化土地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兴政办发[2021]7号)及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督导组意见,进一步明确细化网格运行机制、制定奖惩措施,提升监管效能,及时发现制止新增问题,实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要求,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行网格化土地监管体系,坚守耕地红线。
(二)主要目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要求得到有效贯彻,对违法用地尤其是乱占耕地行为早发现、早制止,露头就打、动工就拆。
二、明确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工作任务
(一)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的行为均应明令禁止。
(二)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强占耕地建房属于未经批准占地,多占耕地建房属于超出合法批准的面积占地,均属于非法占用土地行为,应明令禁止。
(三)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土地管理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以买卖、流转耕地等方式建房,改变耕地的农用地性质,应明令禁止。
(四)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农业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的义务,擅自将承包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应明令禁止。
(五)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国家法律和相关政策规定,“乡村振兴”“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设施农业”、“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易地扶贫、移民搬迁等涉及非农业建设的,均需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对以上述名义未经批准占用耕地发展休闲、旅游、养老、餐饮等非农业产业的,应明令禁止。
(六)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农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而且面积不得超过规定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应不予批准。对农村农民违反上述规定占用耕地建房的,应明令禁止。
(七)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城市居民严禁到农村购买农村村民住宅,农村农民违法占地建设的房屋属于违法建筑,应禁止买卖。对违反禁令买卖的,相关交易行为不受法律保护,不能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应明令禁止
(八)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农用地转用手续等用地审批必须由有权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作出,非法批准占用耕地建房的,批准文件无效,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严格贯彻落实兴政办发[2021]7号文件要求,把网络化监管落到实处
(一)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区政府,主要负责辖区网格化土地监管体系的建立和运行;对重点区域,造成恶劣影响或违法面积较大的违法行为,组织所在街道及各职能部门联合执法,消除违法占地状态;加强对执法人员、机构、执法装备、办公用房、现场执法等方面的保障;监督考核二级网格责任主体的履职情况,对其失职渎职行为进行问责。
(二)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辖区内网格化土地监管体制的建立和运行;落实好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实施土地监管工作,对辖区内土地进行不定期巡查、抽查,并及时上报一级网格;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及时拆除违法建筑,消除违法状态;监督考核三级网格责任主体履职情况,对其失职渎职行为进行问责。
(三)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村组(社区),主要负责本村集体组织(社区)范围内土地巡查工作,对土地违法进行及时发现并制止,及时上报二级网格;协助街道及有关部门拆除违法建设和恢复土地原貌;协助街道及有关部门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
四、网格运行机制
(一)日常巡查。各村组(社区)网格责任人员负责对辖区内土地定期巡查,对违法用地行为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对制止无效的第一时间报告街道。各街道网格负责人员对辖区内土地不定期巡查,对各村组(社区)报告的违法用地信息进行抽查。
(二)分级处置。对情况简单、违法情节轻微的,各村组(社区)要及时督促自拆或者组织力量进行处置,并密切跟踪,防止反弹;对拒不拆除的,由街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对处置难度较大,由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街道要书面报告区政府,由区政府组织制定处置方案,依法进行处置。对属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处置事项,由区政府组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三)部门协调。各职能部门要在同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完善执法监管体制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建立衔接机制,破解移送难、拆除难等难题,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土地监管水平。
(四)监督评价。各级网格每季度对本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自评,对下级网格逐级开展评价,原则以国家卫片执法,自然资源例行督察,群众举报等为统一标尺,建立考评制度,保障网格化土地监管有序有效运行。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村组(社区)要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抓落实的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为狠抓工作落实,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压实工作责任,“零容忍”遏制新增。以自然资发[2020]127号文件印发之日(2020年7月29日)为时间节点,加强巡查、制止、报告,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坚决实行“零容忍”,尤其要把工商资本下乡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基层干部利用职权强占、多占耕地建房等问题作为整治的重点,发现一起,报告一起,查处一起,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没收的坚决没收,该复耕的期限恢复耕种条件,该追究责任的追究责任,做的“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并严肃追究监管不力,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三)广泛动员宣传,积极营造氛围。要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力量,广泛宣传“八不准”相关规定,作为年度普法工作宣传重点,以通俗易懂的形式宣传到村组街巷、田间地头,使广大群众、市场主体等用地主体全面了解相关内容,入脑如心,清楚行为边界,自觉远离违法红线,营造遏制乱占耕地的浓厚社会氛围
(四)加强监督考核,严守耕地红线。区政府会加强对贯彻落实“八不准”和网格化土地监管工作的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严格实施奖惩。对街道、村组(社区)贯彻落实“八不准”和网格化土地监管工作成绩显著的,给予相应奖励;对网格内违法占地尤其是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弄虚作假、虚报瞒报和包庇纵容、失职渎职导致耕地流失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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