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政办发〔2021〕9号关于调整兴隆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各职能机构领导成员的通知
关于调整兴隆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及
各职能机构领导成员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驻区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全区防汛抗旱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防汛抗旱指挥体系,按照省、市防指相关文件要求,对兴隆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
指 挥 长:尹久辉 兴隆台区区长
常务副指挥长:冯 磊 常务副区长
副 指 挥 长:许文欣 副区长
刘 智 副区长、兴隆台公安分局局长
于湧深 副区长
吴喜峰 区武装部部长
李 岩 盘锦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孙 炜 油田公司生产运行部副主任
张洪印 长城钻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东部生产指挥中心主任
姚长军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杨 光 区城市建设和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王立斌 区农业和水利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刘洪波 区委办主任
郗成文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黄 伟 区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
高 侃 区政府办主任
郑学龙 区发改局局长
范祥森 区工信局局长
李观源 区教育局局长
李元鹏 区财政局局长
赵广慧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孙洪谦 区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刘 刚 区住建局局长
王德华 区民政局局长
刘诗音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邓晓鹏 区商务局局长
周晓东 区司法局局长
盖 波 区卫健局局长
梁 红 区文广局局长
夏 天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任广柱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王朝红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陈 凯 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兴隆台大队大队长
赵太敏 区应急局副局长
张辉堂 区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主任
孙永余 区应急管理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张尚龙 区消防大队大队长
郭 铁 区城市建设和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颜兵兵 区农业和水利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明山 兴隆台交警大队大队长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局局长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区农业和水利服务中心主任兼任,副主任由区应急局、区农业和水利服务中心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和专业支撑组,综合协调组组长由区应急局局长兼任,专业支撑组组长由区农业 和水利服务中心主任兼任,区农业和水利服务中心负责和承担办公室日常管理、服务保障工作。
办公室主任:姚长军(兼)
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王立斌(兼)
办公室副主任:赵太敏
办公室副主任:颜兵兵
电话:2822733 、2803933。
二、设置职能工作组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设置十三个职能工作组,根据水旱灾害防御和抢险救援工作需要,由综合协调组和专业支撑组牵头组织启动相关职能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由区应急局局长兼任,负责协调9个职能工作组。
抢险救援组,组长单位:区应急局
医疗防疫组,组长单位:区卫健局
通信保障组,组长单位:区工信局
物资保障组,组长单位:区财政局
治安保障组,组长单位:区公安分局
交通保障组,组长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新闻宣传组,组长单位:区委宣传部
校园安全组,组长单位:区教育局
旅游安全组,组长单位:区文广局
(二)专业支撑组
组长由区农业和水利服务中心主任兼任,负责协调4个职能工作组。
应急抗旱组,组长单位:区农业和水利服务中心
逃险安置组,组长单位:区应急局
市政排涝组,组长单位:区城市建设和管理服务中心
抢险技术组,组长单位:区农业和水利服务中心
三、工作要求
(一)指挥部办公室要切实承担起指挥部日常工作职责,牵头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各职能工作组,建立健全内部机构和各项工作运行机制,完善指挥部工作规则和办公室工作细则,各部门、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协调联动、互相补位,确保指挥部高效有序运转,确保防汛抗旱工作顺利推进。
(二)应急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和综合保障作用,提升跨行业、跨区域的信息、队伍、物资等各类应急资源快速集成能力,为防汛抗旱应急救援提供有力保障。
(三)水利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管理和专业技术优势,坚持防救一体,指挥各职能工作组,全力开展水旱灾害风险防范化解、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
(四)各职能工作组组长单位要抓紧完善本组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可根据工作需要吸纳相关成员,建立健全联络员、会商等工作制度,牵头做好相关工作,加强与市防指相关职能工作组的联系,申请市防指相关职能工作组的业务指导。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驻区各有关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做实本单位防汛抗旱各项工作,确保2021年安全度汛。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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