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政发〔2021〕9号关于印发《兴隆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关于印发《兴隆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垂管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兴隆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已经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十四五”时期是兴隆台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东北、辽宁振兴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历史时期,全区上下要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维护国家“五大安全”的战略定位,深入落实“四个着力”、“三个推进”,聚焦补齐“四个短板”,扎实做好“六项重点工作”,组织实施好《规划纲要》,全面完成《规划纲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6日
主办单位: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30012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0012352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0302000005号
联系电话:0427-2989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