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政发〔2021〕10号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关于批准曙光街道等4个街道村庄建设边界初划方案的批复
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关于批准曙光街道等4个街道村庄建设边界初划方案的批复
曙光、新生、兴海、惠宾街道办事处:
各街道村庄建设边界初划方案已收悉。经认真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各街道依我省乡村振兴和村庄规划工作的相关要求,将本轮提交的村庄建设边界初划方案作为过渡期我区建设用地审批的主要依据。
二、各街道需严格执行边界管理规则,随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逐步推进,未来涉及村庄建设边界调整的,相关成果需重新上图入库,本轮提报的村庄建设边界自动失效。
特此批复。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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