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盘锦市兴隆台区公开招聘教师调整比例和削减岗位招聘计划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1-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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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盘锦市兴隆台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中“招聘计划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之比需达到1:2方可开考,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由兴隆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发布公告,调整比例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通知相关考生”的要求,现有部分岗位初审报名合格人数未达到规定开考人数,经2021年兴隆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分岗位开考比例调整至1:1.5并削减部分岗位招聘计划。报考相关学科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根据调整后的计划数依次选择岗位,空余岗位的招聘计划予以取消。
特此公告。
序号 |
学段 |
学科 |
招聘 |
报名 |
调整 |
调整后 |
1 |
初中 |
政治/道德与法治 |
2 |
3 |
1:1.5 |
2 |
2 |
小学 |
3 |
3 |
1:1.5 |
2 |
|
3 |
小学 |
数学 |
18 |
23 |
1:1.5 |
15 |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盘锦市兴隆台区教育局(盘锦市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