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爱卫发〔2021〕8号 关于加强兴隆台区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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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关于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活动的意见》(全爱卫发〔2021〕4号),广泛开展“讲文明、铸健康、守绿色、重环保”活动,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在控烟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构建无烟环境,实现健康兴隆台行动目标,现就加快推进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通过开展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力争到2021年底,全区60%以上党政机关建成无烟党政机关。到2022年底,实现无烟党政机关全覆盖。
二、建设范围
区各级党政机关,以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人民团体机关。
三、进度安排
(一)自查阶段
2021年4月底前,各单位按照《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指南》(见附件)及评分表开展自查评估,查找问题,制定工作方案。
(二)评估阶段
2021年11月底前,区爱卫办会同本级相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原则,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采取暗访、明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我区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情况验收评估。
(三)巩固提高阶段
2022年1月到2022年底,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深入推进建设工作,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在党政机关内部形成人人参与控烟、人人自觉控烟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政机关要充分认识建设无烟党政机关对于树立和维护政府文明健康形象的重要意义。要统一组织,建立完善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工作机制,成立领导小组,制订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积极推进无烟环境建设。区爱卫会不定期开展抽查并及时通报有关结果,推动党政机关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二是扎实推进建设。要严格按照《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指南》落实各项工作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以喜闻乐见的活动载体开展建设。要结合健康城市健康细胞建设、文明城市创建、卫生城市创建和文明单位、模范机关评比等,鼓励各单位积极探索创新,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是强化宣传动员。要结合世界无烟日等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座谈、讲座、宣传栏、电子屏等形式,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对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烟草危害科普知识、戒烟服务信息等进行广泛宣传。区爱卫会对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会进行总结和报道,进行经验推广和交流,带动全区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联系人: 尹方虹
联系电话:13512295055
附件: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指南
盘锦市兴隆台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