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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政办发〔2021〕15号关于印发《兴隆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30 浏览次数:709


关于印发《兴隆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兴隆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30日

    

兴隆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批示指示精神和国家、省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全力抓好第四季度安全工作查找事故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省、市关于做好“十一”期间和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精神为指导,以安全生产三年行动为主线,以检查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等行业和各类生产经营企业为重点,以强化管理、监督督办为手段,以提高全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和素质,减少各类伤亡事故为目标,严格依法行政,切实整治和消除一批事故隐患,有效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我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检查时间及方法

次检查从现在开始到年底结束。各部门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巡查检查督导工作,“从严从紧、从实从细”,突出工作重点,注重实际成效,增强政治敏锐性、工作协同性、落实主动性,努力把风险和隐患消灭在萌芽中,切实维护全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此次检查共分六个专项检查小组:

(一)危化品安全检查组带队领导:符宝嵩  主责单位:应急局  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一是全面排查和兴隆台区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企业安全隐患问题。通过专项整治,实现全面起底,精准画像,落实监管责任,科学评估风险等级,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落实“一企一策”分类处置,切实提高危化品经营储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安全防控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二是深入开展化学品储罐区安全风险评估整治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河北沧州南大港产业园鼎睿石化5·31火灾事故教训开展化学品储罐集中区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强化对未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化学品储罐区安全风险防控,根据安全风险评估得分情况分为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三类实施分类整治。三是进一步加强小化工企业监管,实现“一企一档”。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坚决关停“十一”期间对小化工企业的电力设备设施一律封停

(二)消防安全检查组(带队领导:符宝嵩  主责单位:消防救援大队  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一是组织对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夜间营业等火灾风险较高场所的重点部位开展消防安全整治行动。二是对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车通道是否通畅,电动车集中充电区域的电气线路是否按规定敷设,是否存在违规停放和“飞线充电”现象。三是组织社会单位开展员工教育培训、隐患自查自改、灭火应急演练,提高单位应急处置能力。四是针对秋冬季节火灾风险进行提示性宣传和警示性教育。五是加强值班备勤,确保出现险情能够及时调度、高效处置。

)道路交通安全检查组(带队领导:于湧深  主责单位:交通局  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一是对瓶装液化石油气运输车辆进行专项整治。重点检查企业与用气单位签订用气合同情况;每天运输车辆运送的液化气数量进行登记情况;液化气钢瓶年检时间情况;双重预案落实情况二是对汽修行业进行专项整治。重点检查汽修企业的烤漆房、举升机等较大设备的操作规程悬挂和日常保养台账、安全警示以及危险废物存储、消防器材的配备等方面。三是对客运行业进行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客运站旅客出示行程码和三品情况,进出站的营运车辆安全日检查和三不进六不出站及客运站相关管理制度内业资料落实情况,营运车辆超员、超载情况和配备有效消防器材情况

(四)住建安全检查组(带队领导:郑学龙  主责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一是检查企业内页资料完善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试卷、应急救援预案、特种作业人员证件。二是检查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以深基坑、脚手架、高大模板、起重机械安拆与吊装等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情况,全面排查整治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结合季节性特点科学实施管理,禁止高温时段和暴雨、台风等极端恶劣天气条件下进行室外施工作业,避免发生各类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强化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不断提升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三是检查污水处理企业安全管理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企业的“三级”教育及班组安全教育情况、消防救援设施完善情况、值班值守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有限空间作业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及专项安全管理台账落实情况等。四是物业企业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防汛期间,全区物业服务企业的地下车库、排水系统、电梯井、防汛物资、防汛预案等落实情况。五是对全区物业服务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楼道杂物堆放、消防通道、消防设施设备配备等情况。六是燃气企业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安全风险及隐患管理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情况,设备设施管理(包括安全设施、特种设备等)情况等。

(五)农业和水利安全检查组(带队领导:宋伟峰  主责单位:农业和水利服务中心、兴海街道)

一是对农业机械安全进行监管。深化“平安农机”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氛围。严格按照规定开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及驾驶人员的登记注册、检验管理、牌证核发、驾驶证的审验与培训考试;农机维修网点技术指导服务、农机销售企业技术指导、农机合作社技术指导以及区域内一般性农机事故处理工作。二是水域安全监管。强化河流、水库、湖泊、水利建设工程及堤防、水闸、穿堤建筑物等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河势稳定、堤防安全和防洪安全。在河、湖、渠塘堰等水深危险水域设置防溺水安全防护设施或警示标志。三是收割控茬作业监管。严格实行属地管理,中心农机部门配合,水稻机收割全部实施控茬作业,稻茬高度不超过10厘米;利用宣传车、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开展水稻机收控茬作业宣传;深入各村进行明察暗访,督导检查各涉农街道、农场、企业、大户对收割机控茬工作的责任落实、保措施障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按属地管理原则,兴海街道要切实加强苇塘管理,特别是秋冬春三季,管住人员、管住火源。要加强巡查检查,教育周边群众不燎荒、上坟不带火种。集中人力、物力,干净彻底割除芦苇,不留后患。行业主管部门农业和水利服务中心要加强业务指导决不允许发生火灾。

(六)商业安全检查组(带队领导:许文欣  主责单位:商务局  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组织对大型商业综合体火灾风险较高场所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整治行动。督促企业定期对本单位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梳理,围绕“不起火、不亡人、不扩大”目标,对重点部位和用火用电、易燃物品管理、安全疏散等关键环节,分类列出隐患清单,逐项明确责任人员,实行挂账管理,对账找问题、对账促整改。

街道办事处在做好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还要做好属地“九小场所”的安全、消防监管工作。

    三、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到今年年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自检自查阶段

    9月29日到1020日,企业自查。发现隐患问题立即整改,建立隐患问题台账。对确有难度整改的事故隐患和问题落实责任人死看死守,同时向主管部门报备。

    (二)检查整改阶段

    10月21日到11月30日,各行业主管部门采取边检查边整改的工作模式,全面整治事故隐患和问题。同时,针对企业备案的隐患和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建立隐患清单,挂牌督办。对整改难度较大的事故隐患向政府报备。

    (三)检查验收阶段

    12月1日到12月31日,由区政府组成专业工作小组,对行业部门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逐一审核、销号。对确有难度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关停等方式处理,确保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认识本次检查的重要性,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或办事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负责各项检查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整治措施的落实,并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检查方案,明确职责,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按计划有步骤扎扎实实地开展好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工作,各专项检查组由分管区长负责调度,确保这次检查真正能查出隐患、解决问题。

(二)强调协作配合

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各行业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分工,细化责任,恪尽职守,在认真履行本部门、本单位工作职责的同时,进一步增强配合与协调意识,积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作配合,在信息资源、监督执法及突发事件抢险救援等环节加强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协调有序,万无一失。对该移交的安全生产案件要办理移交手续,无缝对接。

(三)严格落实责任

检查过程中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力戒形式主义,做到不疏不漏,不讲情面,不留死角,并做好检查记录。在检查中发现隐患和问题,要采取现场办公的方法,将整改责任落实到人、整改资金落实到手、整改物资落实到位,限期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登记建档,并采取切实有效的监控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凡是检查过的地方出了事故,区政府将严肃追究检查人员的责任。检查结束后,各部门及各检查组要将检查情况汇总形成书面材料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四)强化应急管理

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宿,尤其“国庆”假日期间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严禁脱岗、漏岗,确保通讯畅通,工作无缝衔接。

                   

                  

兴政办发〔2021〕15号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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