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政办发〔2021〕16号关于调整兴隆台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关于调整兴隆台区农村土地承包
仲裁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各涉农街道、区相关部门、垂管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辽宁省《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促进农业集约发展的意见》(辽委办发〔2016〕6号)有关要求,及平安辽宁建设考评办法的要求,现决定对兴隆台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 :宋伟峰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 :贾文辉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委 员 :玉景辉 区委区政府信访局局长
李元鹏 区财政局局长
王朝红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付骁锐 区国土资源分局副局长
郭江海 区司法局副局长
楚新红 区妇联主席
杨殿余 区司法局一级主任科员
李 程 兴海街道主任
丛 军 兴海街道副主任
田 昊 新工街道副主任
姚秀洋 兴海街道裴家村主任
孙 琼 兴海街道西跃村主任
常 江 新工街道牛官村主任
孙 涛 新工街道粮家村主任
孙俊雨 兴海街道裴家村农民
赵恒河 兴海街道西跃村农民
张作桥 新工街道牛官村农民
区政府法律顾问
办公室主任:王朝红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工作人员:齐新全、刘殿全、裴文慧、滕霖、宋晶晶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8日
主办单位: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30012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0012352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0302000005号
联系电话:0427-2989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