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9-10月份兴隆台区政府 网站监管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日期:2021-11-04
- 浏览次数:182
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按照《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及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9-10月份,我中心对政府网站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政府网站监管情况
区政府网站能够按照要求开展更新维护工作,近期发现各别单位出现更新不及时和错别字现象。
网友找错情况。9-10月份,全区“我为政府网站找错”栏目共受理问题0件,并按要求办理。
二、下步工作要求
1.继续做好2021年政府网站更新维护工作,进一步加强网站各栏目信息更新工作,切实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安全准确。其中,政府网站动态、要闻类栏目每个工作日更新1条以上,首页中栏目每周更新1条以上,其他页面栏目每月更新1条以上(规划、计划类栏目、年度报表除外)。
2.根据市政府工作要求,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关于开展政府网站自检自查工作的通知》,高度重视自检自查工作,确保完成年底考核工作。对《内容质量检测报告》《错别字、无效链接报告》中出现的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要严格审核日常信息内容,避免出现重大错误。
3.各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文件精神,集中力量做优做强主账号,构建整体联动、集体发声的政务新媒体矩阵。对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政务新媒体要清理整合,确属无力维护的要坚决关停。建立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制度,开设、变更、关停、注销应向主管单位备案。
各部门政务新媒体关停后,要及时登录“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进行备案和关停等操作,避免国办、省办通报。同时,提供第三方平台关停证明的相关截屏材料及因机构改革等特殊原因无法关停的政务新媒体账号情况说明,加盖公章后报市政府政务公开办。
兴隆台区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