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台区教育局职教办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兴隆台区教育局职教办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一、部门名称
兴隆台区教育局职教办
二、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三、执法权限
1、对民办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违法办学行为的处罚
2、民办学校年检
四、办理流程
通过现场检查、投诉举报、上级交办、其他部门移送、媒体曝光等获得案源后,到具体违规地址进行调查取证。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调查询问、取证查明违法事实;制作《现场场笔录》;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依法执行或交于公安、法院执行。
五、办理时限
无需立案的简易程序当场作出处罚决定;需立案的一般程序 30 个工作日内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六、监督方式
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可以采取专项调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对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行政执法执行公务时,均应出示市人民政府制发的行政执法证件。
七、责任追究
越权执法,擅自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造成不良影响的,及其它应当追究责任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427-7823714
八、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 至 11:30
下午 13:00 至 17:00
九、办公地址、办公电话
地址:兴隆台区教育局513室
办公电话:0427-782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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