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兴隆台区出租汽车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兴政办发〔2022〕2号政策解读
一、起草的背景及必要性
2021年12月13日,我市部分出租汽车到辽滨市政府群体诉求关于出租汽车运价、打击黑车(黑网约车)及非法营运三轮车、落实主管领导责任制、出租车绿色能源补助资金发放等事项,市政府相关领导及行业主管部门参加了接待和解答;当日下午5点,市政府徐同连副市长组织召开全市出租汽车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会议,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各县区主管领导参加会议并就整治工作进行了表态发言。
会议要求,自12月13日起,市政府组织市交通局、市公安局等市直部门、各县区联合开展出租车市场秩序百日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各类“黑”车违法经营行为,规范我市出租车市场经营秩序,促进城市出租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
会议同时下发《盘锦市出租汽车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区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制定工作方案,迅速落实。我局经过充分研究和征求各部门意见后,起草本方案。
二、方案框架结构及主要内容
方案分五个部分,一是指导思想;二是整治内容;三是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四是整治步骤;五是工作要求。
方案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引,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原则,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政府扫黑除恶、“打非治违”工作要求,严厉查处出租汽车市场各类“黑”车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规范出租汽车市场经营秩序,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塑造文明规范、安全稳定的道路运输行业新形象,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
通过依法打击各类“黑”车从事出租客运行为、打击非法营运团伙及恶势力保车护车行为;依法查处出租汽车经营者在客运站、步行街等公共场所“喊客”、“揽客”、从事固定线路经营、违规停靠、违法违规运营、网约车未按规定运价从事经营活动等行为;大力宣传市委、市政府整治客运出租汽车市场秩序、提高市民生活品质、促进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决心和信心,全面营造浓厚的专项整治舆论氛围和规范、有序、健康、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全市出租汽车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方案的意义及作用
方案出台,将有效遏制非法运营和规范合法经营行为,净化全市出租车市场环境、提升城市品质、树立城市形象、维护全市社会稳定、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的一件大事,也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
主办单位: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30012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0012352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0302000005号
联系电话:0427-2989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