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政发〔2022〕2号关于李天舒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关于李天舒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垂管部门:
经区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免去:
李天舒同志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寇晓东同志兴隆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区知识产权局局长(兼)职务;
王华同志兴隆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区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主任(兼)职务;
樊晓宁同志兴隆台区兴隆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请按有关程序办理。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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