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政发〔2022〕3号关于张广坪同志任职的通知
关于张广坪同志任职的通知
区国资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经区委同意,区政府决定:
张广坪同志任盘锦辽河智慧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试用期一年)。
请按有关程序办理。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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