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
教育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方针、政策和规划,落实国家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内的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工作、干部教育工作和群团工作。按分工负责所属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管理或协助管理所属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负责系统内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组织落实。协调督促落实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
(三)负责深化全区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协调开展教育体系国际化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四)负责全区的教师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
(五)负责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监测全区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对我区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区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六)负责推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统筹管理基础教育教材,指导全区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实行学校标准化建设,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制定基础教育教学指导文件,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推进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改革发展,实施素质教育。
(七)拟订语言文字工作的地方政策,编制全区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负责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八)负责统筹管理各类教育资源,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各类人才;负责教育系统人才工作,研究制定教育人才开发、培养的规划和措施。
(九)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开展教育评估监测,承担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美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劳动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和学校安全工作。
(十一)指导中小学开展教育科研工作,承担国家、省、市规划课题研究,推进全区教育信息化工作。
(十二)负责推进落实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统筹管理全区中小学的招生考试、学籍管理工作,拟定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十三)统筹管理全区教育方面的中外交流合作办学、教育系统引进国外的智力的管理,组织协调开展汉语国际推广工作。
(十四)负责统筹管理各类教育资源,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各类人才;做好教育系统人才工作,研究制定教育人才开发、培养的规划和措施;参与产学研一体化和双元培育改革工作,推进校企联盟建设。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毕业生离校前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区教育局等部门拟订。
领导工作分工:
郗成文:局长,主持教育局全面工作。
联系电话:0427-7821425
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30(法定工作日)
办公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迎宾路4号
王冠:副局长,负责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督学、教科研、师干训、基建采购等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427-7822116
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30(法定工作日)
办公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迎宾路4号
唐聪:副局长,负责文字综合、信访、党建、团委、工会、后勤保障、应急值守、校外培训监管、法规安全等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427-7822127
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30(法定工作日)
办公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迎宾路4号
张明明:副局长,负责财务管理、人事、信息、学生保健、招生等相关工作。联系电话:0427-7822016
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30(法定工作日)
办公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迎宾路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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