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政办发〔2022〕6号关于开展第十六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十六届“5.15政务公开日”
活动的通知
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垂管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今年5月15日是我省第十六届“政务公开日”,按照《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六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要求,为组织好我区“政务公开日”活动,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届活动主题为:坚持依法行政,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二、活动时间
2022年5月15日—5月20日。
三、活动内容
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垂管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紧密围绕活动主题,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载体,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要求,避免人员聚集,主要以线上形式开展活动。对利企惠民政策、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等进行宣传解读。
(一)发表署名文章
按省、市政府要求,5月15日,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发表署名文章,对本地区政务公开工作再动员、再部署。
(二)开展线上主题活动
开展“重要工作部门谈”活动。组织发改、教育、工信、公安、民政、财政、人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交通、商务、卫健、市场监管、营商、税务等部门,安排主要负责人接受访谈,线上宣传区政府工作,回应社会普遍关切。访谈内容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分期向社会展示。(由区委宣传部负责相关视频的录制工作,区政府各相关部门配合)
(三)做好线下实地宣传
区政府各部门围绕活动主题:坚持依法行政,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通过悬挂条幅、电子屏显示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周密部署并安排专人负责,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活动方案,进一步丰富活动内容。
(二)突出活动实效
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立足于群众需求,精心组织公开内容,认真开展好各项主题活动,加强“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务求取得实效。
(三)做好报送总结
各单位、各部门要在5月10日前向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报送拟发布的文字、图片和视频等材料,5月17日前报送“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相关图片,报送照片不少于3张,并能真实反映出本单位活动特色。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月22日前报送活动总结报告(加盖公章)。
联 系 人:汪悦、连欢
联系电话:0427-2989069
电子邮箱:xltqzfbzwgkbgs@126.com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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